出軌最容易發生在何時?

我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只不過這個現象目前還沒有確切的數據基礎,所以沒辦法斷言「它發生的概率」到底能有多大。
正如題目所言,這項研究觀察到的有趣現象,就是「出軌最容易發生在什麽時候」。不過這個現象研究本身對社會發展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它甚至會加重感情關系兩人間的矛盾和嫌隙,它本身就跟「感情測試題」一樣,對方做出了那個「不好」的答案,是不是就意味著對方一定會做出背叛感情的事情?但如果對方通過了所有的感情測試題考試,難道他就絕對不會再出軌了嗎?
再次重申本博客的「核心原則」:越是不正經的標題,我恰恰要討論的都是正兒八經的事情。
@Leslie Molina
關於「出軌最容易發生在什麽時候」,在有限的樣本里,我找到了一個有趣的共同點。
你現在可以新建個網頁Google關鍵詞「當晚出軌」,你會發現原來「當晚」這個節點如此具有魔力。無論是在妻子生產的當晚、還是新婚之夜的當晚、或者是兩人和好如初的當晚等等。
我見過很多實際的案例,是兩個人在大吵一架後,女性更偏向通過出軌的方式來尋求安慰,而當兩個人吵架和好如初後,男性反而會更容易在這個階段出軌。前者很好理解,因為療愈感情帶來的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另一段感情來彌補感情帶來的痛苦,特別是當這個人本身在感情生活里就有一個「對標」存在,自己的另一半無論做什麽事,都可以用另一個對標的人來評判自己的另一半做得好與不好。這種對比越明顯,當事人就越是幻想自己能夠通過得到另一邊的感情來修復自己受到的傷害。
後者就比較難理解,比如妻子生產的當晚,丈夫就出軌了自己的初戀——我大抵能模擬出這些渣男的內心想法——我明天開始就要當爸爸了,我要跟自己的過去斷絕關系,用打一炮的方式是自己跟初戀徹底劃清界限最好的方法;或者,我明天就要從丈夫成為爸爸了,所以我今晚需要長大了,所以我要給自己再過一次「單身之夜」,用這種方式反而可以證明自己的責任感。
比如,有一個離譜的真實案例,是一對情侶下樓吃燒烤,男友借口去買煙的時間里,因嫖娼被抓。女友去派出所之前還一直在懷疑是不是警方抓錯人了——因為他們倆畢竟才因為吵架和好而決定去樓下吃個燒烤。
當然,我們今天不是來討論「出軌之原因」的,因為出軌的人不會承認、而可以導致出軌的原因人們又可以通過自我說服或詭辯的方式給予重新定義。只是我從諸多樣本里,都找到了一個有趣的共同點:很多人的出軌反而是在兩個人的關系進入到下一個「階段」這個區間發生的,比如女方懷孕或生產、或者是大吵一架之後的兩個人重歸於好、或者是長期存在的壓力被解決的那一刻等等。這種「階段」不僅僅是兩兩關系的變化,也有一個人心理或生理上的狀態變化。
我在一開始就提到,這個「研究」對社會本身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為我們不應該因噎廢食的為了防止對方出軌,而阻止兩個人的關系變化,或一個人心理生理的概念。更可悲的是,就算真的阻止了這些事情,難道出軌就會消失嗎?當然不能,甚至他們還會進階出更多的原因和方法。
之所以我會強調這種「研究」沒有用,我們來看一個最直接的例子。
李易峰嫖娼被抓後,有人提出了一個非常有「邏輯」的結論反推現象的猜測:天吶,男明星都嫖娼,李雲迪、李易峰。那普通男人呢?
但凡懂一點邏輯的人,都知道這種邏輯思維是典型的「滑坡謬論」+「輕率概化」,即A引發B,B引發C,C引發D,他們之間是有概率發生,但滑坡謬論將中間的概率換算都全部省略,不考慮因果關系的強度,認為只要A就一定會引發D,同時「輕率visa概化」將一個男人的出軌涵蓋在了所有的男人身上。所以這套「拳法」讓很多人都為之震撼:是的呀!男明星都出軌了,那普通男性豈不是出軌千兒八百遍了啊!
特殊樣本在拋開概率和因果強弱進行討論時,就必然會進入到滑坡謬論的怪圈——男性容易在女性一方懷孕期間出軌,當然人們盯著的樣本,都是可以用來佐證這個結論,那男人在女性一方懷孕期間出軌就是必然的。同樣,再把「女性一方懷孕期間」給抽象化,即男女雙方在某些「特定時期」,比如雙方無法發生性關系,或是女性因為懷孕期間情緒歇斯底里等等情況下,男性更容易出軌——看吧,這就是無端「打拳」的後果,因為按照滑坡理論再反過去解釋這種被抽象化的可能,男方出軌的原因似乎又丟回給了女性本身,是女性無法提供「性功能服務」、或者是女性因為懷孕出現了情緒失控,所以男人才選擇了逃避了出軌。
所以,按照這個「研究」的結論搞下去,遲早要形成不可收拾的性別對立戰爭。
但是,拋開人們常用的滑坡謬論的方法,如果有人告訴你「感情雙方最容易在雙方關系進入到一個新階段的時刻出軌」,你當然不會相信,但又會被這些樣本所吸引。因為你得到了一個結論,但是這個結論如果要證明不存在比證明存在難太多了。
前幾天遇到一個杠精,他不允許別人推薦某個他不喜歡的產品,因為他自己在使用該產品的時候遇到了問題。所以我進一步詢問他,他認為的問題是在怎樣的條件下產生的,因為我自己沒有遇到過,所以沒辦法做出評價,需要他提供給復現的方法,我才能確定是不是真的有「問題發生」。
這便是「證明惡魔不存在」的方法,要證明它不存在太難了,因為只要有人證明了惡魔的存在,那惡魔不存在的結論就完全無效,所以證明惡魔存在成了一個相對「簡單」的事情。結果那個不允許別人推薦某個產品的人,非但不領我的情,還認為我的這種「質問」是在質疑他遇到的困難,還強調「我遇到了就是遇到了,我不需要向你證明什麽」。
看吧,如今我提出了一個略帶挑釁的新課題:即「男人容易在兩性關系從爭吵到和好如初的這段期間出軌」,一定會有人站出來否定我的結論,但我又偏偏拿出了諸多的證據,證明確實有些男人在妻子懷孕、生產、甚至是大吵一架和好如初的當下出軌的案例。
這個時候你該怎麽反駁我呢?
(提示一下,能打敗魔法的只能是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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